【专车第一案开庭】2016年5月,杭州互联网法院对一起被称为“专车第一案”的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。此案因涉及网约车平台的合法性问题,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,成为国内首例明确界定网约车合法性的司法案例。
该案的核心在于原告王某与被告滴滴出行之间的法律纠纷。王某在使用滴滴打车服务时,被认定为“非法营运”,并因此受到行政处罚。他不服处罚,将滴滴公司告上法庭,要求确认其行为不构成非法营运,并追究滴滴公司的责任。
法院最终认定,王某的行为并不构成非法营运,且滴滴平台作为信息中介,不应承担直接法律责任。这一判决为网约车行业的规范化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。
专车第一案关键信息总结
| 项目 | 内容 |
| 案件名称 | “专车第一案” |
| 审理时间 | 2016年5月 |
| 审理法院 | 杭州互联网法院 |
| 原告 | 王某 |
| 被告 | 滴滴出行 |
| 案件焦点 | 网约车是否属于非法营运 |
| 法律依据 | 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》 |
| 判决结果 | 王某行为不构成非法营运,滴滴平台不承担直接责任 |
| 社会影响 | 为网约车行业提供法律支持,推动行业规范发展 |
该案件的审理不仅为网约车平台的合法性提供了司法支持,也为后续类似案件的处理树立了标杆。同时,也反映出政府对新兴业态的监管正在逐步完善,平衡了市场创新与公共安全之间的关系。


